河南省基础教育发展监测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能

发布者:刘亚琼发布时间:2025-11-19浏览次数:10

   河南省基础教育发展监测与评价中心是在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,依托学校在基础教育研究和监测方面的人才、专业优势,负责开展基础教育监测和评价的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
   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党委、校行政的决议决定,围绕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,充分发挥监测、评价等技术服务作用,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与评价

   二、协助省教育厅制定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指标体系研发监测工具,建立完善监测流程,形成监测机制与体系

   三、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具体负责数据采集、业务培训、现场实施、阅卷编码、报告撰写等工作,并协助做好监测结果发布工作。

   四、建立基础教育发展监测与评价数据库,协助做好基础教育发展监测与评价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   五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发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   六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政策法规、理论技术、实践方法等研究,做好教育评价研究,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
   七、追踪和分析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重点、热点和难点问题,合理运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,为各县域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。

   八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   九、承担国际、国家级、省部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项目研究。

   十、承担上级安排的、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机构合作的、受有关学校委托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。

   十一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、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
   十二、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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