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-02-24     浏览次数: 1018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 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校智库建设的意见》和《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(以下简称智库)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为宗旨,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,以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为导向,明确智库评价标准,健全智库评价机制,改善智库发展生态,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
二、评估内容

以智库决策影响力为重点,综合评估智库社会影响力、学术影响力、国际影响力以及建设潜力等。

三、评估对象

河南高校高端智库联盟首批理事单位(校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、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、科技与社会研究所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研究院)须参加评估,其他科研平台对照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自评表(附件1),具备条件的积极参加评估。

四、评估程序及方式

120213月下旬前为自评阶段。由各智库和科研平台组织力量,对照《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自评表》(附件1)进行自查自评,形成自评结果。

220214月中旬前为量化积分阶段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智库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智库评估指标体系对智库建设成效进行量化打分。根据积分确定不超过20家智库进行现场评估。

320214月下旬为现场评估阶段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,确定不超过10家智库授予“河南省高校品牌智库”,其余入围智库授予“河南省高校品牌培育智库”。

五、评估要求

1、各有关智库和科研平台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,对填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保证信息真实准确。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参评资格。

2、各智库和科研平台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,认真梳理和总结两年多来智库的代表性成果,主要包括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情况,受委托为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撰写咨询报告等情况。

3、本次参评的智库成果发表(采用)的时间为201911日—202131日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请各智库和科研平台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管理,严格审核,将以下材料报送社科处。

1)《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自评表》10份;

2)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基本情况表3份;

3)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。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hsdskc@126.com

2、报送时间:2021315日下午6:00

报送地点:致远楼504

联 系 人:李霜    联系电话:3328863

 

附件:

附件1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自评表.docx

附件2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基本情况表.docx

附件3 权威期刊及权威出版社目录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会科学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224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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