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年级、班级:
我院2012级工管一班学生李要星,该生于2012年11月10日前往河南科技学院的路上,捡到一个钱包,内装有1000余元现金和一些证件,该生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失主,并把钱物交还给失主。
“拾金不昧”其实是反映一个人、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。李要星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,充分表现出了一名当代青年大学生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,也是我们整个商学院的荣誉。学院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,作出批示,号召全院同学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,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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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20日
